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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 示范创建棚改“蚌埠模式”
2010年,蚌埠市在全省率先被列入棚户区改造试点城市,几年来,通过多措并举,示范创建棚改“蚌埠模式”。去年6月7日,省委书记张宝顺在蚌视察时,对蚌埠市住房保障工作的“六有”做法做出了重要批示,并给予高度评价;去年9月30日,“全省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再次在蚌召开。蚌埠市住房保障工作经验做法和成效分别在财政部网、中国建设新闻网、安徽新闻联播、人民网及省委、省政府等专刊上刊登。去年8月,李克强总理、张高丽副总理对棚户区改造“蚌埠模式”给予了充分的肯定,认为此项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学习借鉴价值。
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推动有力度
坚持从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动落实入手,建立了“市级统筹、县区联动,县区为主、部门配合,各负其责、高效运转”的工作推进机制。一是建立“双轮”领导体制。二是建立科学规划体系。三是建立调度落实机制。
多元筹资、突破瓶颈,投入有保障
蚌埠市加大政府资金投入的同时,更多地运用市场办法解决资金瓶颈制约问题。一是加大财政投入,用好政府的钱。二是建立融资平台,用好银行的钱。三是吸引企业参与,用好社会的钱。
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建设有主体
实行政府主导征迁,保障群众利益最大化。优先安排土地供应计划,确保保障性住房用地需求。加快保障安置房建设,力求以房等人。
统一政策、公开透明,操作有依据
棚户区改造和保障房建设涉及千家万户的具体利益,必须统一政策、规范程序、阳光操作。一是坚持“一把尺子量到底,一切按照政策办事”。二是实行征迁补偿安置“三榜公示”制度,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三是严格准入条件和程序。
动态管理、全程跟踪,监督有平台
一是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明确住建部门作为棚户区改造工作牵头责任部门。二是建立信息监督系统。三是强化工程质量监管。全面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全面推进施工质量责任主体信息公示牌、永久性标牌和建设材料留样、封样制度,实行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保证安置小区建设高标准、高质量。
创新模式,加强管理,确保运行有机制
创新管理运行新模式,实现了:让入住家庭“有管理”;让入住家庭“住得起”;让入住家庭“住得好”;让入住家庭“有事做”。
从2011年起,蚌埠市连续三年棚户区改造实现全省“三个第一”:拆迁、安置房开工总量全省第一,全省棚户区改造综合评比位列第一,中央和省棚改补助资金居全省第一;在全省住房保障工作考评中,连续三年该市住房保障工作处于领先地位;连续三年省政府在蚌埠市召开“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及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全省创建保障性住房示范项目暨加强分配管理现场会”、“全省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现场会”。蚌埠市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住房保障这一民生工程政策,逐步实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