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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底河源第一批近百辆公车将拍卖

来源:河源市政府网  作者:  录入时间:2015-11-6  阅读数:6928 【打印此页】 

 

    河源日报讯  记者  吴雪  5日,记者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了解到,本月底(初定11月28日)我市将进行第一批公车拍卖,近百辆公车举锤开拍。届时,广大市民可以从中拍到自己钟意的车辆。

    封存公车将逐批拍卖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所有封存的公车只能在市内消费,首场市直单位的公车拍卖过后,接着会有县区单位、事业单位以及国企单位的公车进行拍卖,市民可以慢慢选择。

    据了解,这次市直机关车改要处置的车辆有694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产权交易部已将这些车辆分为A、B两组,两家评估公司通过公开抽签的方式确定了各自的鉴定评估车辆。根据我市公车拍卖工作流程,本月上旬将鉴定评估并确定近百辆符合拍卖条件的待处理车辆,之后这些车辆将正式举锤开拍。

    拍卖车辆不带车牌

    据介绍,按照相关规定,本次市直公车拍卖成交的车辆,不得继续保留和使用原机动车号牌,原机动车号牌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回处理。

    同时,此次拍卖的公车可能会受废气排放标准等影响,如购买后跨市过户则存在较大难度。因此,上述负责人建议市民在参与拍卖时要考量这一问题。

    据介绍,每辆待拍卖的公车都会有一份评估报告书,在拍卖前,这些车辆也将向市民集中展示3天,市民可以根据车辆的质量情况进行拍卖。市民如有其他疑问,可以拨打河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热线0762—3810999咨询。

    拍卖不成功将再评估拍卖

    据介绍,首次拍卖未成交的车辆,将由拍卖机构统计清点报车改单位主管部门后,按照不低于评估价格90%的原则重新确定拍卖底价,进行再次拍卖;对再次拍卖未成交车辆,由车改单位主管部门通知原委托的鉴定评估机构重新进行评估。如再次评估结论建议报废,由主管部门报省财政厅同意后实施报废;如评估结论为降低起拍价再次拍卖,则由原拍卖机构进行第三次拍卖。第三次拍卖仍未成交的车辆,由车改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相关规定另行处理。

    而被拍卖的公车,买受人在缴纳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并按相关规定缴纳税费和机动车转移登记手续费用后,就可以将属于自己的车辆开回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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