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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河源市2012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府办〔2012〕 号
印发河源市2012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2012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六日
河源市2012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印发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09-2020年)的通知》(粤府〔2009〕153号)和《河源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10-2020)》(河府〔2010〕82号)文精神,有效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十八大、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市委六届三次全会精神,按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011-2014综合改革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以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公共文化体育、公共交通、生活保障、住房保障、就业保障、医疗保障等方面为重点,加大公共服务投入,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加快建立公共服务体系,有效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发展方式转变。
二、工作任务
(一)公共教育方面。
1.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覆盖每一位在校生;通过新建扩建城镇学校,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纳入当地中小学招生计划,全市5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加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继续实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2.落实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规划创建19个广东省教育强镇,全市建设50所以上的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
3.全市普通高中与中职在校生基本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7%以上,对比上一年有所提高。
4.全市10万名左右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贴。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市5个县20%(源城区和市直10%)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学期享受1,500元的生活费补贴。享受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达到10,000人以上,享受省智力扶贫和今年免学费的中职学校学生达到20,000人以上。
(二)公共卫生方面。
1.全面落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继续深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工资、人事、社会保障等改革,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运行机制和补偿机制,适时组织对各县区实施综合改革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按照省政府的要求,认真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债务清理化解工作,锁定旧债,制止新债。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今年村卫生站要全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逐步将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实施范围。继续加强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抓好纳入省“十件民生实事”的26所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扫尾工作,力争上半年全面完成。
2.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省的统一部署,今年选取1-2个县区,以建立完善补偿机制为突破口,开展县级医院综合改革试点,逐步建立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加强县级医院能力建设,实施对口帮扶政策,鼓励和吸引优秀人才到县级医院服务。继续推行优质护理服务、预约诊疗、便民门诊等惠民措施。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实行成本核算管理,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同时,要鼓励、引导、规范民营医疗机构的健康发展,使之成为为群众提供有效医疗服务的重要补充力量。
3.继续实施基本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完善项目管理制度和绩效考核办法,加强对各县区项目实施情况的考核,开展监测评估,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加快城乡居民规范化电子建档进程,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率达到50%以上,稳步提高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系统管理率,逐步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4.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建立健全市、县并逐步延伸到乡镇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网络,按照省的要求做好食品安全示范点建设。
5.加强基层医疗机构建设。建立长效稳定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奖补机制;按照省的要求抓好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完成35名全科医生培训任务。
6. 建设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按照全国爱卫办推荐的无害化卫生厕所类型,结合我市实际,在项目区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012年,无害化厕所普及率达62%以上。在建设过程中,注重通过改厕带动农村环境卫生的综合整治。
(三)公共文化体育方面。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显著提高。2012年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覆盖率达到100%。
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巩固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成果,切实解决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问题。2012年,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达到100%。
3.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巩固全市农家书屋建设成果,加强管理,切实解决群众看书难问题。2012年,全市建成农家书屋1,315家,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农村人均公共图书争取达到1册以上。
4.农村定期电影放映工程。解决群众看电影难问题。按照省广电局定下的任务,2012年全市放映农村定期电影15,012场,实现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率达到100%,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一场。
5.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至2012年,全市共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3,498人,其中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81人,培训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79人,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738人,2012年我市每万人拥有社会体育指导员达12名。
6.推进乡镇农民健身工程,抓好2012年省政府十项惠民工程之一,2012年要完成20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完成2012年计划任务。
(四)公共交通方面。
1.2012年,基本实现全市100%乡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2.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客运站场投入机制,加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500公里。
4.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到2012年,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达8标台。
(五)生活保障方面。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巩固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适当降低单位缴费费率,实现全市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向省规定的单位缴费比例过渡,夯实省级统筹实施基础。继续健全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做好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妥善解决基本养老金“倒挂”问题。以非公有制单位和城镇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加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努力实现应保尽保、应收尽收。加强企业年金合同备案管理,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我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重点将更多的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城乡居民纳入社会保险范围。全市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到37.0万人。
2.全面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深入开展新农保和城镇居保试点工作,在继续推进东源县、源城区、龙川县、连平县新农保和城镇居保试点的基础上,指导紫金县、和平县于7月1日起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并同步推进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2012年,全市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113.6万人,本市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8%以上,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5%以上,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
3.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和农村五保供养制度,到2012年底,确保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全部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确保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不低于省政府制定的低保最低标准;农村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村人均纯收入60%。
4.抓好低保的提标工作。认真落实省民政厅等5个部门《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调整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粤民助〔2011〕4号)精神,建立起我市城乡低保标准与价格上涨联动机制。
5.加大敬老院的改造建设力度。根据省民政厅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进一步加快农村敬老院的建设步伐。2012 年,每个县区争取改造或建设1-2个上规模、上等级的敬老院。
(六)住房保障方面。
1.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2012年全市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4,348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90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614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702套,竣工1284套/户。
2.完善租赁补贴制度。对符合廉租住房补贴的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新增发放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28户。
3.推进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建设。实现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3平方米,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4. 继续深入推进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工作。确保完成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达92%以上,在此基础上力争实现全覆盖。
(七)就业保障方面。
1.促进就业、再就业。2012年,全市城镇新增就业岗位40,000个,安置失业人员再就业10,000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2,000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2.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实施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35,000人,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50,000人;实施创业培训1,600人,培训后成功创业400人,全年成功创业1,800人,创业带动就业5,000人。
3.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全市实现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县以上100%,街镇100%,城镇社区65%、行政村65%,100%的街镇、70%的社区实现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与省人力资源库联网,达到基本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的目标。
(八)医疗保障方面。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职工基本医保(以下简称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基本医保(以下简称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2.5万人,参保率均稳定在95%以上。进一步做好异地务工人员、城镇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学生、学龄前儿童和新生儿参保工作。继续推进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困难企业职工等困难群体参保工作。
2.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基金管理,提高运行水平。
3.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2012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每人每年240元以上,人均筹资标准达到300元左右。
4.进一步巩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基金征缴、支出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费用风险分担机制,明确统筹区内各县(区)责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完善基本医保管理和经办运行机制,建立融合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的城乡一体医保制度,力争实现全市城乡医保统筹。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抓落实。一要及时分解任务。市级各部门是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推动落实主体,要统筹安排好年度各专项工作实施任务,及时将任务层层分解到各县(区),并加强对各地实施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二要落实主体责任。各县(区)政府是具体实施主体,要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订相应的年度实施计划,逐项抓好落实,并加强与市相关部门的沟通,及时反馈实施情况。三要完善协调机制。着力完善合力推进工作机制,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及时通报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完成年度工作任务和五年计划目标任务。
(二)加强督查促绩效。一要进一步完善对市级部门和各县(区)的量化评分考核办法,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的实施情况纳入政府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纳入县(区)政府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评体系。二要建立健全评估监测制度。进一步修改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对各地的试评估,发布年度评估报告,逐步建立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度评估机制。
(三)完善机制保长效。一要健全公共财政保障机制,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各级财政新增财力三分之二以上用于社会事业和民生改善。二要创新服务供给机制,在发挥政府主导作用的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和社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立非营利性公益服务机构,逐步形成有序竞争和多元参与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不断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三要完善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农村公路、农村饮用水等惠民工程建成后的养护和管理问题,落实养护主体责任,强化资金保障,确保民生工程持续发挥社会效益。
主题词:财政 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协办,市纪委办,河源军分区,市法院,市检察院,中央、省驻市单位,市各群团组织,市各新闻单位。 |
河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5月16日印发 |
(共印34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