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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情况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河府办〔2011〕 号
印发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情况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情况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实施情况及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2010年实施情况
2010年,我市认真按照市政府印发《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河府办〔2010〕70号)文件要求,积极推进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委十届五次会议,粤北山区现场会议精神,按照“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统筹兼顾、重点突破,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先行先试、完善制度”的整体思路,创新公共服务体制,完善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保障和配套措施,有力推定了省政府《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各项目标和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
(一)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和深化,成为政府工作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职责。
2010年,我市政府的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职能受到高度重视,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理念得到进一步确立和深化,成为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突破口和着力点。一是成立了以常务副市长为组长,以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局、市交通运输局等16个单位为成员单位的领导小组。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和领导小组成员联络员机制,加强部门之间协调配合。二是系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如根据《广东省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办法》考核要求,结合我市经济规划、财力状况、制度建设等情况,认真研究制定了《河源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方案(2010-2020)》,印发了《河源市2010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方案》,将年度工作目标分解到部门、项目。各部门分别制定了当年工作计划,强化目标管理,有效推进了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施。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制度机制建设逐步完善,对目标管理和实施的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二)不断加大基本公共服务领域财政投入,充分体现穷财政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上有所作为的理财理念。
作为一个主要依靠上级财政转移资金过日子的财政穷市,如何以“小财政”之躯支撑大民生格局,把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的一系列政策举措落实到位,是对我市各级政府的严峻挑战。在挑战面前,我市各级政府坚持民生投入只加大不减少、困难群众生活水平只提高不降低、民生工程覆盖面只扩展部缩小、新增财力向基本公共服务使用倾斜的原则,把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摆在重要位置,大力压减一般性行政支出,集中有限财力投入到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投入到维持社会稳定和关系国计民生的重点事业,不断优化财政支出,保障各项民生政策项目的顺利实施,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2007-2010年,全市民生支出共安排206.8亿元,年均增长24.74%,比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高出4.91个百分点,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重从2007的70.15%提高到2010年的73.83%。
此外,我市还通过融资、募捐等方式筹集资金,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建设。2010年,河源市新增基本公共服务项目债务134147万元,其中:学校建设31028万元,医院建设9987万元,新建、改建公路93132万元。2010年,我市人民的幸福感在全省地级市中排第六位。
(三)基本公共教育不断普及。
1.继续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覆盖每一位在校生,2010年全市免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共有423568人,全市农村困难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生活费补助人数有101714人,市、区配套资金835万元、438万元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到位,2010年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99.96%,2010年初中教育毛入学率114.98%;通过新建扩建城镇学校,增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位,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纳入当地中小学招生计划,2010年全市有非户籍人口子女28932人,在公办学校就读23601人,达到非户籍人口子女总数82%;全面解决全市967名中小学代课教师问题,其中招录为公办建教师371名,转岗57人,合理安置辞退539人。继续实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2.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做好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工作,东源县仙塘镇、源城区源西街道、连平县忠信镇3个镇合计投入资金1.2亿元,成功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把三个镇布局调整保留学校都建设成为规范化学校,完成已有义务教育市一级学校转评为规范化学校工作,全市规范化学校达到83所,占规划总数的9.65%。
3.提前一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2010年新增高中阶段教育学位26500多个,高中阶段学校在校生147509人,毛入学率达到86.34%,比上一年提高13%,普通高中与中职在校生基本相当。普通高中优质学位(市一级以上学校)达到80.93%,中职优质学位(省重点以上学校)达到78.3%,普通高中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3.4%,中职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达到94.1%,教育财政拨款较上一年度增加10.64%,生均教育事业费较上一年度增加11.23%,生均公用经费较上一年度增加1.25%。
4.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2010年全市101714名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费补贴,其中小学生71433人,初中生30281人。按20%比例界定特殊困难学生,特殊困难学生的生活费补助标准为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80%的学生(含小学、初中)按原来每生每学年200元的补助标准给予补助。
2010年农村人均年收入1500元以下、城市享受低保的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市区每年享受800元以上生活费补贴,县每年享受500元以上生活费补贴,全市普通高中受助学生6846人次,受助金额达570多万元; 享受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3.31万人次、资金总额1300多万元;享受省智力扶贫和今年免学费的中职学校学生3095人次,资金总额达960多万元。
(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扎实推进。
1.就医环境有了明显改善。投入资金3.5亿元建设了市人民医院新院,按三甲标准规划建设,一期工程建筑总面积8.7万平方米,设置病床620张,于2010年4月投入使用;投入资金7000多万元新建市妇幼保健院,一期工程建筑面积1.8万平方米,设置病床300张;投入资金3000多万元建设市中医院新院;积极筹备建设市精神卫生防治中心和市慢性病、职业病防治院,填补市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空白。源城区人民医院新院投入1.8亿元,已全面开业;龙川县投入3000多万元,建起了建筑面积达18700平方米的住院大楼,投入近900万元建设县中医院医技大楼;连平县投入500多万元,建起了建筑面积70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紫金县投入600多万元,建起了面积5200平方米的门诊大楼;和平县人民医院新院正在建设中。
2.公共卫生服务覆盖城乡居民。启动了6项重大和9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2010年全市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15元。2009年以来,全市共完成1002例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术、对31.35万15岁以下人群补种乙肝疫苗、对21787名农村生育妇女免费补服叶酸、对23327名农村生育妇女住院分娩给予补助,全市城市居民建档率达24.62%,农村居民建档率达26.34%。2010年全市新增卫生厕所5.52万户。
3.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不断提升。通过实施“降消”项目、母亲安全工程、出生缺陷干预工程等项目,大力推行住院分娩、婚前检查、孕期保健等措施,有力地保障了妇女儿童的生命安全,提高了妇女儿童健康水平。全市婴儿死亡率由2000年的13.27‰降至2010年的4.17‰,孕产妇死亡率由2000年的21.25/10万降至2010年11.36/10万。
4.卫生人员素质进一步提高。全市卫生系统高级职称人才由2004年的95人增加到2010年的472人,研究生学历实现零的突破,从2004年的零人增加到2010年的52人,本科学历由2004年的200多人增加到2010年的1005多人。
(五)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水平不断提高。
1.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取得新突破。2010年,省文化厅将源城、紫金、连平3个县区列为重点扶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分中心县区,目前已全面建成源城、紫金、连平3个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区支中心的建设任务。东源、和平、龙川3个县支中心目前已落实配套资金,有待省文化厅统一配置器材,预计2011年可完成。市级支中心将建设在市图书馆新馆。
2.扎实做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和维护。2009年,全市各级广播电视部门通过无线、光纤等传输形式完成了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广播电视全面覆盖。2010年,我市广播电视村村通因上星电视节目更换等原因,全市村村通覆盖率下降为95%。
3.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顺利推进。与各县区签订了《河源市农村电影放映工程责任书》,举办了全市首期电影放映员培训班,培训各级电影放映管理及业务人员100多人。全市全年放映电影6000场。
4.农家书屋工程建设如期推进。编发《农家书屋管理员工作手册》,提高了农家书屋服务水平。农家书屋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构建,各种功能正常发挥,农家书屋的效用明显。至2010年10月底,全市新建农家书屋770家,加上2010年以前建成的151家,全市总共已建成农家书屋921家。全市建成农村文化室382个。
(六)困难群众住房保障水平逐步提高。
1.推进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2010年,全市共落实了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2.2亿元,其中争取省级廉租住房专项资金1450万元,建设用地7万平方米,新启动了14个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其中7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和7个廉租住房项目),新建经济适用住房933套,完成任务目标826套的112.95%,通过购买、建设、修缮和改造等方式,新增了廉租住房360套,完成任务目标;为市直16户特困家庭发放了廉租住房租赁补贴5.458万元。
2.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房保险。实现了以县区为单位统保,全市共承保农房540233户,保险金额达54亿元,承保率达100%,保险费448.4万元,超额完成了政策性农房保险覆盖率75%的省定目标值。2010年,共计查勘受灾农户1280户,房屋倒塌达2433间,共计已决赔款428万元,赔付率达100%。
(七)公共交通体系建设不断完善。
1.农村公路建设取得新突破。2009年全市1251个行政村100%实现通水泥公路,提前两年完成了省委、省政府确定的镇通行政村公路路面硬化目标,较好解决了农村群众“行路难”问题。
2.农村客运取得新进展。大力发展农村客运,科学谋划农村客运网络建设,加快客运站场建设,积极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进程,到2010年底建成客运站场60个、候车亭943个,顺利完成了省交通运输厅提出的60%乡镇有站、80%的村有亭和有通客运班车条件的行政村客运通达率95%的工作任务。
3.城市公交取得新进步。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得到进一步落实,重新组建了公交公司,首次实现了公交公营,在不涨票价的基础上,新投放公交车107辆,调整优化公交线路21条,市民满意度明显提高。认真落实出租车管理问责制,新投放出租车150辆,深入开展出租车行业文明创建活动,同时加大“打非(黑的)惩乱(乱涨价)”工作力度,行业文明服务形象不断得到提升,服务市场得到进一步净化。
(八)公共就业保障均等化不断推进。
1.全面实施就业推进行动。全市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40496人,占全年计划的101.2%;安置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2279人,占年计划的101.3%;安置“4050”等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5864人,占年计划的106.6%;年末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2.98%,比均等化绩效考评指标4%下降了1.02个百分点。完成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41266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3.2%;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72482人,完成年度计划任务的105.1%,其中培训后转移就业39682人,本地就业29667人,外地就业10015人,培训后就业率96.2%。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80.5万人。全市高校毕业生总人数9651人,其中签约就业的有9057人,年内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98.1%,“双困”毕业生就业率达100%。
2.全面完成省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绩效考评各项指标。全市共建立县以上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市高新区劳动保障事务所、农民工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工作(总)站、再就业小额贷款信用担保中心)43个,99个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78个居委会和563个村委会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站,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县以上100%、街镇以上100%、城镇社区50%、行政村45%的目标(省考核指标规定:县以上75%,街镇100%,城镇社区45%,行政村30%)。100%的街镇和10%的社区实现了公共就业服务信息网络与省劳动力资源库联网,基本实现了信息互通,资源共享。
(九)生活保障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1.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完善。实现基金全市统收统支、统一核算。统一了全市社会保险征缴政策,进一步完善了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全面落实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办法,及时为参保职工和农民工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有关手续,确保了广大参保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我市“转得出、接得进”,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政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妥善解决社会保险历史遗留问题。
2.新农保试点工作扎实推进。积极抓好东源县、源城区新农保试点工作,制定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确保我市三年实现新农保全覆盖。
3.社保覆盖不断扩大范围。以农民工、非国有制企业从业人员、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为扩面重点,进一步加大社保政策宣传力度,加强扩面征收,扩大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截至2010年12月底止,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人数达34.14万人,同比增长5%。东源县、源城区参加新农保的人数分别达19.82万人和1.76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参保人数分别为155903人和15576人。本市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达65.6%;农村养老保险参保率63.1%。
4.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认真贯彻养老保险待遇正常调整机制,完成了2010年企业离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年度调整工作。从2010年1月1日起,离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135元以上。2010年底,我市离退休人员的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975元,比上年增长12%。
5.在全省率先实现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应保尽保。2010年,我市低保对象为85202户、243920人,其中城镇低保对象11243户31585人,农村低保对象73959户212335人,约占全省低保人数的12%,低保人数居全省21个地级市之首。城镇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差115元,农村低保对象人月均补差60元,1-12月共发放低保金1.9亿元。
(十)医疗保障覆盖面和保障水平不断提高。
1.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2010年,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积极推进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和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医疗保险范围。截至2010年12底止,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人数23.9万人,同比增长7.7%;城镇居民参保人数36.53万人;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参加医疗保险人数30815人;大学生、中职技校学生参加医疗保险人数1.3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6.6%;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达90%。
2.政策制度进一步完善。我市先后制定出台了《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外资企业员工住院医疗保险住院医疗费用支付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全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通知》、《关于调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限额及比例的通知》和《河源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暂行办法》等文件,不断提高医疗保险待遇水平。
3.待遇水平进一步提高。一是提高职工医保报销比例20个百分点,报销比例达90%,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由18.5万元/年提高到25万元/年(其中基本医疗5万元/年、补充医疗20万元/年),增长35%。二是提高居民医保待遇水平,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从5万元/年提高到8万元/年,增幅达60%、报销比例从原来的最低50%提高到最低65%,增幅达30%,并实施了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医疗费统筹制度,每人每年度可报销80元。
二、2011年重点工作任务
(一)公共教育均等化。
1.继续实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努力解决流动人口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城乡免费义务教育覆盖每一位在校生;通过新建扩建城镇学校,增加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把流动人口子女入学纳入当地中小学招生计划,全市50%以上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就读;较强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教育人才队伍整体水平;继续实施教师工资福利待遇“两相当”。
2.推进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落实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建设任务,18个创建广东省教育强镇布局调整保留学校都建设成为规范化学校,全市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力争达到150所左右。
3.巩固和提高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水平。全市普通高中与中职在校生基本相当,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对比上一年将有所提高,五县一区户籍适龄人口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均在85%以上。
4.进一步完善教育资助体系。全市10万名左右义务教育家庭困难学生享受生活补贴。进一步完善普通高中、中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全市10%的普通高中在校生每生每学期享受1500元的生活费补贴。享受中职学校国家助学金学生达到15万人以上,享受省智力扶贫和今年免学费的中职学校学生达到40000人次以上。
(二)公共卫生均等化。
1.进一步完善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参合率巩固在98%以上,提高筹资水平。2011年各级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200元,在控制结余比例的前提下,提高补偿比例和封顶线,个人医疗自付比例降到50%以下。全面实现新农合信息化管理。建立普通门诊统筹及特殊病种补偿制度,开展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加强基金监管,开展全面督查,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制度,确保基金安全。
2.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龙川县、连平县、东源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基础上,今年3月底前启动源城区、和平县、紫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在全市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使用基本药物、统一网上采购、以县为单位同意配送,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卫生室和非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纳入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同时,要求县级医院使用国家基本药物量占药品总使用量的40%以上,市属医院达20%以上,努力实现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
3.积极稳妥推进公立医院改革。按照“上下联动、内增活力、外加推力”的原则,采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先易后难、边试边推”的办法,以强化服务、提高质量为重点,让群众进一步得到医改的实惠。一是市、县(区)各选择一所公立医院进行管理体制、运行机制、补偿机制的改革试点,通过试点总结经验,逐步推开。二是强化公立医院管理,开展绩效考核,逐步推进医院全成成本核算与控制。三建立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有内在利益联系、长期稳定、制度化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形成基层首诊、分级医疗、双向转诊的医疗服务模式。同时,对民营医疗机构要引导发展,加强监管,服务扶持,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
4.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加快实施重大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程,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达到25元,继续实施9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助、农村生育妇女补服叶酸、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市城市居民建党率达到70%,农村居民达到50%,并逐步实现电子化。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补助经费挂钩,确保工作质量和实施效果。
5.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继续抓好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站服务建设,积极推进镇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加强社区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推进社区服务中心和社区卫生站标准化建设,新建1间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0间社区卫生服务站,对已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强化内涵建设和管理,提高服务水平。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按照省制定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编制标准,配合编制人事部门做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核编定岗工作。
6.通过中央和省重大公共卫生农村改厕项目资金,引导和带动我市老、少、山、边、穷地区的农村改厕工作,建设卫生厕所示范户,进一步调动农村群众改厕的自发性和积极性,提高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减少肠道传染病发病率。
(三)公共文化体育均等化。
1.基层文化设施全覆盖工程。建设乡镇综合文化站、农村和城市社区文化室。组建集书报亭阅读、宣传教育、文艺演出、科普教育、体育和青少年校外活动等一体的乡镇综合文化站。
2、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全面解决群众收听广播收看电视难问题。2011年,全市广播电视村村通覆盖率达到100%。
3.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初步解决群众看书难问题。2011年,在已实现各县、区有文化馆、图书馆,乡镇有综合文化站的基础上,行政村和社区有文化活动室(按照“五有”标准)。根据省的规定,2011年,全市农家书屋覆盖率达到100%以上,农村人均公共图书争取达到1册以上。
4.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工程。初步解决群众看电影难问题。2011年,实现行政村定期电影放映率达到100%,每个行政村每月放映电影一场。
5.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水平显著提高。2011年全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县(区)支中心覆盖率达到100%。
6.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为群众科学健身提供优质服务和保障。至2011年,全市要培养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47人,培养二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40人,培养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2824人,使社会体育指导员的数量占常住人口的万分之十。
7.推进乡镇农民健身工程。抓好2011年省政府十项惠民工程之一,2011年要完成9个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实现占乡镇总数10%的目标。
8.抓好社区健身点的建设任务。2011年要实现100%社区建有1个健身场地的奋斗目标。
(四)公共交通均等化。
1.继续推进农村客运发展建设。2011年,基本实现全市100%乡镇有站、100%符合通客车条件的行政村通班车和100%有候车亭的目标。
2.建立多元化的农村客运站场投入机制。加大农村客运站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农村客运。
3.继续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建设。2011年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500公里。
4.继续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发展优先战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提高市公共交通的便捷性、舒适性,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导地位。到2011年,市区万人拥有公交车达6标台。
(五)生活保障均等化。
1、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农民工、非公有制企业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及城镇个体工商户为重点,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贯彻执行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促进劳动力自由合理流动。进一步健全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和基金缺口分担机制,强化县区政府的养老保险责任,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市级统筹和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制,增强基金共剂功能,均衡县区负担,夯实省级统筹实施基础。大力推进企业年金制度,加快我市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
2、深入开展新农保试点,同步推进实施城镇居保试点。全面实施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实施方案,继续抓好东源县、源城区新农保试点,指导龙川县、连平县启动实施新农保试点,扎实推进新农保三年全覆盖工作。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原则,突出工作重点,以45周岁以上农民作为扩面重点人群,不断扩大覆盖范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44.3万人,其中45周岁以上农村重点人群参加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26万人,享受待遇的60周岁老年农民达12.9万人。在上述县区同步推进实施城镇居保试点,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体系建设。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扩大试点范围,逐步实现新农保制度在我市的全覆盖,健全我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
3.进一步健全城乡低保制度,建立起相对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到2011年底,在进一步提高低保补助水平的基础上,确保农村年人均收入低于1500元的困难家庭100%纳入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
4.建立完善社会救助体系,依法保障各种救助对象的基本生活。逐步提高五保供养对象的保障标准,到2011年底,五保供养标准达到上年度农村人均收入50%。继续抓好“千间敬老福星工程”的扫尾工作,全面完成敬老院的改造扩建工作。
(六)住房保障均等化。
1.2011年全市新增各类保障性住房5469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558套,廉租住房545套,经济适用住房644套,城市棚户区改造547套,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997套,新增廉租住房租赁补贴178户。
2.实现城镇户籍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达到10平方米,城镇廉租住房保障率达到100%。
(七)就业保障均等化。
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覆盖城乡和市内所有常住人口。2011年,100%的县(区)、100%的街道(乡镇)和60%的城镇社区和60%的行政村能够提供较为完备的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功能。
2.公共就业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就业局势保持稳定。到2011年,公共就业服务对象满意率超过90%,有就业创业愿望的城乡劳动者就业率不低于85%,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3.创业成功率较高。2011年,在每年市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的创业培训中,力争培训合格率达到95%,创业成功率达到45%。
4.开展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服务。到2011年,每年培训城乡各类劳动者3万人次。
5.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到2011年,实现超过2500名高校毕业生到镇(乡)以及镇以下基层单位就业。
(八)医疗保障均等化。
1.巩固扩大基本医疗保障覆盖面,基本实现全民医保。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职工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参保人数达到60.9万人,参保率均提高到95%以上。妥善解决关闭破产等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职工参保问题。将在校大学生和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含技工学校)学生全部纳入城镇居民医保范围。对家庭困难学生个人应缴纳的保险费及按规定应由其个人承担的医药费用,通过医疗救助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和社会慈善捐助等途径给予帮助。积极推进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职工医保。促进失业人员参保。落实灵活就业人员、未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等人员选择性参保的政策。
2.进一步提高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医疗保障待遇水平。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10万元。进一步提高职工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达到25万元。进一步完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加强基金管理,提高运行水平。
3.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贴标准。2011年,各级财政对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提高到每人每年200元以上(2011年中央、省财政补助136元,市补助10元、县补助44元)。
4.进一步巩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完善基金征缴、支出的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费用风险分担机制,明确统筹区内各县(区)责任。加快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城乡统筹,稳步推进经办管理资源整合。做好各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政策和管理的衔接,实现信息共享,避免重复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