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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政策问答(村民须知)
一、什么是一事一议筹资筹劳?
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是指在农村税费改革这项系统工程中,取消了乡统筹和改革村提留后,原由乡统筹和在村提留中开支的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所需资金,不再固定向农民收取,而采取按确定的民主程序筹资筹劳建设项目的形式。
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应遵循哪些原则?
筹资筹劳必须坚持村民自愿、直接受益、量力而行、民主决策、合理限额的原则。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范围是什么?
筹资筹劳的适用范围:村内农田水利基本建设、道路修建、植树造林、农业综合开发有关的土地治理项目、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村庄整治中的公共建设项目和村民认为需要兴办的集体生产生活等其他公益事业项目。属于明确规定由各级财政支出的项目,以及偿还债务、企业亏损、村务管理等所需费用和劳务,不得列入筹资筹劳的范围。
对符合当地农田水利建设规划,政府给予补贴资金支持的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的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经县级人民政府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四、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对象是谁?
一事一议筹资对象为本村户籍在册人口或者所议事项受益人口,筹劳对象为筹资对象中的劳动力(男性18—55周岁、女性18—50周岁)。
五、不承担筹资或筹劳有何规定?
五保户、现役军人不承担筹资筹劳任务。农村低保户不承担筹资任务。退出现役的伤残军人、在校就读的学生、孕妇或者分娩未满1年的妇女不承担筹劳任务。
六、哪种情况可以申请减免筹资筹劳任务?
家庭确有困难,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筹资任务的农户;伤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承担或者不能完全承担劳务的村民可以申请给予减免筹资或筹劳。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授权村民委员会按符合规定的民主程序讨论通过后给予减免。
七、一事一议筹资筹劳事项应怎样提出?
第一种是由村民委员会提出。第二种是由1/10以上的村民或者1/5以上的村民代表联名提出。
八、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的范围是什么?
筹资筹劳的议事范围为建制村。必要时,可根据受益主体和筹资筹劳主体相对应的原则,适当缩小为村民小组。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议事的,参照有关规定执行。
九、村委会要怎样开展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议事?
(一)征求意见。村民委员会在会前通过走访、开座谈会等途径广泛收集村民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的意见,拟出当年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方案。
(二)召集会议。村民委员会选择适当时间召开村民会议审议筹资筹劳事项。会议中应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农户的代表参加。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审议的,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
(三)民主议事。在议事会议上,对当年本村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的方案,村民或者村民代表要充分发表意见,确定需要进行筹资筹劳的事项。
(四)民主表决。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并由参加会议的村民或者村民代表签字,形成筹资筹劳正式决议。会议表决后形成的筹资筹劳决议要当场宣布。
十、村民对一事一议事项如何进行表决?
村民代表会议表决时按一户一票进行。
十一、如何办理一事一议筹劳项目以资代劳的手续?
村民本人自愿以资代劳的,须有充分的理由并由村民本人或其家属向村民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由村民委员会审批。
十二、什么是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是指中央和地方各级政府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对农民通过一事一议的方式兴办村内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实行以奖代补,以组织、支持和引导农民筹资投劳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一种新型农村公益事业建设投入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惠农政策,是改革农村公共产品供给方式、推进城乡统筹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
十三、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是什么?
奖补对象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它的范围包括村(指行政村)内户外道路、小型农田水利、村容村貌改造、人畜饮水、环卫设施、植树造林、文化体育设施等村民迫切需要并直接受益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在实际操作中适当向农村新社区和公共服务中心拓展。
行政村外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投入,不向村民筹资筹劳。对于农村中小学校舍修建、通村通乡道路建设、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等应由公共财政承担的农村公益性项目,举债兴办的村内公益性项目和经营性项目,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范围。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农民房前屋后的修路、建厕、打井、植树等投资投劳由农民自己负责。
十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主体(议事主体)主要包括哪些?
全村范围受益的项目,项目主体为行政村;部分群体受益的项目,项目主体可以是村民小组,也可以是自然村。
十五、申请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程序是什么?
(一)提出建设方案。由村委会、受益自然村组或部分受益群众提出一事一议奖补项目,议事主体将提出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的内容、方式、资金概算、筹资筹劳数量、申请财政奖补金额等内容向村民公告,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如建设项目较多,分轻重缓急分步逐年申报和实施。
(二)召开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村民会议应当有本村18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参加,或者有本村2/3以上的农户代表参加。村民代表会议应当有2/3以上的村民代表会议组成人员参加。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所作筹资筹劳决定应当经到会人员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三)形成会议决议。通过召开民主议事会议形成《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主要反映会议时间、地点、应到会人数、实到会人数、商议的主要内容和结果。参加会议人员及表决情况,应在《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中登记存档。村民委员会将项目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间要引导村民积极参与民主议事,充分吸收村民合理意见,对项目方案进行修改完善。
(四)申请项目建设。筹资筹劳项目表决通过后,由村委员会填写《广东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向乡镇政府提出申请。
十六、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申请需要附哪些材料?
(一)《广东省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申请表》
(二)《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审批表》
(三)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方案
(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建设项目方案内容
(五)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记录
(六)村民或村民代表签字记录
(七)《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社会捐赠登记表》
(八)《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议事会议记录》
(九)《广东省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议事会议人员表决登记表》
十七、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如何审批?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由县负责审批。村委会对村内公益事业建设项目议事程序的合规性进行严格审查,对上报资料认真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书面报镇人民政府初审。镇人民政府初审后,报县(市、区)农业、财政部门审批。
十八、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的奖补标准是多少?
各级财政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给予奖补支持,财政补助资金不少于农民筹资筹劳总额的50%。省对珠三角地区和欠发达地区实行不同的奖补比例。
(一)广州、珠海、佛山、东莞、中山以及江门市(恩平、台山和开平市除外),省以上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20%,市县财政补助不少于筹资筹劳总额的30%。
(二)粤北山区、东西两翼14个地级市以及江门恩平、台山、开平市,省以上财政按筹资筹劳总额补助40%,市、县财政补助不少于筹资筹劳总额10%。
(三)市县负担部分,由市财政和县财政各负担50%。同时鼓励市县增加对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补助比例,提倡社会各界捐助,引导集体经济投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
十九、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如何验收?
奖补项目竣工后,镇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村委会、项目监督小组、村民代表等对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和质量评估,经多方签字确认后形成评估验收报告。如村民代表要求,可由专业验收机构共同参与检查验收和质量评估。验收报告以书面文件上报县(市、区)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在镇政府初验的基础上,县(市、区)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项目全面验收,报市农业和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十、一事一议公益设施建成后,管理维护责任应如何确定和归属?
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所有、谁养护”的原则,明确一事一议公益设施的所有权,落实养护责任主体。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由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养护。村级组织要立足自身实际建立健全村内公益设施管护体制,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建设地址公告《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确保村内公益设施长期发挥应有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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